合肥到太原零担物流运输,受理托运是指零担货物承运人根据营运范围内的线路、站点、运距、中转车站、各车站的装卸能力、货物的性质及受运限制等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接受零担货物,办理托运手续。受理托运是零担货物运输作业中的首要环节。由于零担运输线路站点多,货物品类繁杂,包装形状各异,性质不一,因此受理人必须熟知营运范围内的线路、站点、运距、中转范围、车站装卸能力、货物的理化性质及受运限制等一系列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。合肥到太原零担物流运输(一)办理零担货物运输的条件凡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货物,可按零担货物托运。零担货物一件体积不得小于0.02立方米。但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时,则不受此最小体积限制。零担货物每批件数不得超过300件。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货物托运:1.需要冷藏加温运输的货物;2.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货物(装入铁路批准使用爆炸品保险箱运输的除外);3.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(经过卫生处理不致污秽其他货物的除外);4.蜜蜂;5.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;6.未装入容器的活动物(铁路局管内零担运输办法允许者除外);7.一件重量超过2吨、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(发站认为不致影响中转站或到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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